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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丽江两地联合开展长江禁渔执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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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介绍

  12月8日至11日,大理白族自治州和丽江市联合在两地交界水域沿线组织开展了2021年第四季度长江禁渔执法行动。

  此次联合执法行动,旨在为严格执行长江“禁渔令”,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等各类危害水生生物资源行为,巩固禁渔成果,坚决做到“清船”“清网”“清江”“清湖”,切实加强长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助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联合打击整治行动第四检查组全程参与督查指导,大理州、丽江市州(市)县级农业农村、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水务等相关部门约50人参与行动。

  全体人员在鲁地拉水电站么下码头集中启动大理州、丽江市联合执法行动。分陆路组、水路组、督查组同步开展执法。主要任务是:广泛宣传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规政策的宣传解读,营造“不敢捕、不能捕、不想捕”的社会氛围;依法依规严格执法,严厉打击收购、加工、销售、利用非法渔获物等行为,切实斩断非法产业链,全面清理非法捕捞危害源头。督查组重点对丽江、大理交界水域沿线“十年长江禁渔”属地管理责任落实等情况进行督查指导。陆路组负责永胜县、鹤庆县、祥云县,在金沙江沿江两岸重点乡镇村交通要道、人员密集场所张贴通告、标语,发放宣传单,重点检查餐馆饭店、水产品交易市场 、农贸市场、商超及渔具店,是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要求,采购的水产品特别是捕捞水产品是否具有合法来源凭证等文件,是否存在采购、经营来源不明或者无法提供合法凭证水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水路组负责巡查鲁地拉水电站库区、龙开口水电站库区及周边江面执法,主要是清江禁渔,打击整治商船携带网具渔具行为、清除江面所有网具,查处偷捕人员,全面清理、取缔非法捕捞行为和涉渔“三无”船舶。

  此次联合执法行动,大理、丽江两地共出动执法船艇5艘(次),执法车辆17辆(次),张贴通告及标语700余份,查获并集中销毁违法网具15米,巡查江段160公里。通过两地联合执法交流,健全完善了大理州、丽江市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协作机制,有效消除交界水域监管盲区,推动了业务协作能力提升,确保金沙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落地见效;进一步形成“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的良好氛围,确保禁捕期内无捕捞渔船、无捕捞网具、无捕捞渔民、无捕捞生产。(拟稿人:宋冬杏 马剑梅 审核人:杨泗瑶)


原文链接:https://nync.yn.gov.cn/html/2021/zhoushilianbo-new_1224/382125.html?cid=3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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