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记者李黔渝
贵阳(CNFIN.COM / XINHUA08.COM)--贵州省自去年3月起实施商事制度改革,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为核心,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举措,促进相关许可部门加快自我革命,推动各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降低了市场门槛,推进创业和全省市场主体实现持续较快平稳增长。但随着改革深入,各项困难和问题开始显现。基层认为,仍需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的力度,加强部门协调以达到同频同振,使得政策进一步落到实处。
改革降低市场门槛 有效促进创业
贵州实施商事制度改革以来,重点推进六项改革:一是改注册资本实缴制为认缴制;二是改先证后照为先照后证;三是改企业年检制为年报公示制;四是简化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五是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六是以云上贵州系统平台为基础构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记者从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了解到,一年多来,商事制度改革带来的改革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一是加快了简政放权的步伐。随着商事制度改革的推进,促进了多部门简政放权改革,并端出了更多利民便企的改革好菜和新菜。
贵阳市贵安新区出台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举措,给予创业者在租用场地、租购住房、培训等方面提供一定的创业补助;安顺市为辖区内的固定早餐点、夜市点、农贸市场的固定摊位办理营业执照,引导其合法经营;黔东南州、铜仁市等地推出集群注册、创客空间等新举措,为零散创业者、大学生提供抱团发展的新路子。
二是降低了创业成本、提升服务效能。记者采访了解到,注册资本由实缴制改为认缴制后,申办市场主体不用再提交验资报告,减少了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的环节,经费节约少则1000余元,多则上万元。
三证合一实施后,承诺时限从过去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3个工作日、质监组织机构代码证1个工作日、税务登记证1个工作日缩减为3个工作日实现三证合一核发,减少了近一半的办证时间。
随着注册资本认缴制、先照后证、三证合一试点等多项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的改革措施实施,进一步优化了审批流程,压缩了审批时限,减少了审批环节。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真正实现了便民利民的零门槛零收费零距离。
三是激发市场活力、支撑就业增长。贵州省工商局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处处长张跃说,市场新登记企业呈现井喷式增长,市场主体增长数量为近五年之最。他说,5年前,贵州私营企业有7万户左右,个体工商户60万户左右。改革以来,数据显示,截至今年10月底,私营企业达到32万户,个体工商户达144万户。这是从未有过的贵州速度。张跃说。
截至今年10月底,从贵州全省市场主体户数构成来看,个体私营经济占多数,达到95.59%。其中,个体工商户占79.55%,私营企业占16.05%。目前,全省私营企业户均就业人员7.5人,个体工商户户均从业人员1.7人。一年来,全省个体私营经济新增从业人员94.31万人,比去年同期增加19.12万人,已成为吸纳新增就业人员的主要渠道。
推进改革仍面临一些制约瓶颈
今年8月中旬,由贵州省工商局牵头联合贵州多部门和地区针对商事制度改革一周年创业情况组织专题调研。从抽样的市场主体问卷调查和记者采访的情况来看,制约瓶颈主要集中在三方面。
自身发展方面:呈现正常经营率不高、科技含量低、发展后劲不足的问题。新设立市场主体的行业构成主要为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等传统行业,共有22.7万户,占总数的67.32%,而大数据、大健康、现代山地高效农业、文化旅游、新型建筑建材等五大新兴产业占比很低。
创业环境方面:一方面扶持政策分散在各职能部门手中,另一方面基层一些部门认为商事制度改革是工商部门一家的事,服务方式依然原地踏步,导致创业人员遭遇的贷款难、审批难、用地难、用电难等情况没有解决。
监管服务方面:目前,贵州省级以下工商、质监、食药监机构整合调整不到位,导致市场监管服务人员和服务方向主要集中在食品安全、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其他行业领域的监管力度,形成监管盲区。
记者采访了解到,改革中还发现,部门之间推进改革不同步、不一致,一些政策措施没有得到贯彻;各审批部门的监管职责不明晰、信息不对称;后置套前置、重复审查现象时有发生;信息公示不完整、扶持微企不规范,以及出现荷包执照僵尸企业空壳公司等问题。
基层建议多措并举深入推动商事制度改革
贵州省政府副省长王江平说,商事制度改革是一项综合性、配套性、协同性极强的系统改革,这项改革在贵州仍处于起步阶段。基层建议,按照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围绕阻碍创新发展的堵点、市场监管的盲点等,构建定责、评责、督责、问责的责任体系,推动商事制度改革向纵深推进。
第一,继续加强市场监管工作建设。有基层干部反映,商事制度改革为企业开辟绿色通道,事前监管转变成了事中事后监管。由于部门之间对改革认识不到位,前期改革完成了,后续监管部门却出现空白。
贵州省工商局企业注册指导监督管理处处长胡邦军建议,需进一步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促进从单一部门、单一地区的监管执法向跨部门、跨地区的协同监管与综合执法转变,改变过去的监管模式和监管理念。同时,加强市场监管的人员、经费等保障工作,确保一线行政执法人员充足、提升监管手段。
第二,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约束机制尚需相关法律法规的支撑。张跃认为,市场主体获得更大的经营自主权,需进一步完善信用惩戒制度,促进市场自律。他谈到,现有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贵州省企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实施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在市场准入、许可方面没有限制、禁止性的相关规定,政府部门就不可能对企业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目前,失信惩戒措施仅在融资担保、招投标、公司上市、表彰评级等方面得到一些应用,效果难以显现。
第三,加强配套政策保障力度。基层建议,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入贯彻商事制度改革,积极适应市场主体宽松转入新常态的要求,在解决企业融资难、审批难、用地难、用电难等问题上想办法、出实招,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相关配套政策,为创业提供更多、更实际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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